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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富商标续展要警惕的陷阱
我们现在就详细的来普及下昭通商标注册需要我们注意哪些呢。
第一、商标注册在注册商标,设计商标图案及商标名称,需要符合国家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定不能触及到商标发的底线,如果碰及商标法底线,那么商标必败无疑。因此,大家商标注册需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
第二、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选择国家商标局正规备案的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注册,需要时在国家商标局网站能够查询到的,如果查询不到,则很有可能是黑代理或者是次级代理。
第三、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的时候,虽然可以提交彩色或者是黑白色的,我们建议大家选择黑白色的商标申请图样,不建议大家提交彩色的商标图案,因为,在后期宣传的时候,我们如果进行颜色方面的修改,我们如果是提交黑白色的,我们不需要对已注册的商标图案进行修改再次提交。如果你注册申请的商标图案是彩色的,你修改宣传图样颜色的话,那么你就得需要从新进行商标图案的注册与申请,不然,你的商标就会被注销的,因此我们最好申请提交黑白色的商标图案进行申请提交,这样能够减少之后发生任何的麻烦。
第四、商标注册在选择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时候,我们建议大家选择注册商标的年代理量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注册商标,并且参考商标注册通过率高,这样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具有丰富的经验与技能水平,这样就能更好的服务于商标注册服务,提高商标注册服务。
第五、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选择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需要有专业的商标注册设计团队的公司,这样就能够更好的服务所有的客户,设计出完美无瑕的商标供大家去宣传。
第六、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自己去上注册代理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这样能够更加清晰的看到公司,让你更加清楚的看到公司实体情况,方便大家注册商标,并且能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判断选择,这样就可以找到心仪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这样就可以注册心意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
第七、商标注册代理机构需要常年参加各类商标界的活动,这样就可以非常有效的帮助员工提升商标注册技能,更好的服务于用户,这样可以助力企业成长,发展企业品牌。
第八、商标注册代理机构选在办公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公司,因为,如果,你需要到商标局取文件,那么如果自己去商标局取件,那么来回的时间非常时间长,而且,来回的车旅费也不少,如果,你委托给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且再商标局附近办公,那么你可以省很多时间,并且这样可以省去不必要的差旅费用,不仅能节约时间成本,而且能节约资金成本,节省出来的时间可以做更有意义的事情,节约出来的资金成本可以增加营业额。
第九、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应该是口碑特别好的,至于口碑好与坏,大家可以咨询老客户,或者在网上查询该注册商标代理公司,例如,商标注册效率如何,解决问题的效率及问题解决的专业性以及知识产权顾问的态度如何,等等,这些都是可以反映出知产公司的各类专业度及服务态度来,因此,注册商标公司的口碑是我们选择代理机构的重要参考。
第十、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是否具有专业的流程部门,商标注册是十分专业性的,平常人是很难顺利的注册提交商标资质,商标注册资料及各类资料的,如果,该商标注册公司有专业的的流程部门人员的配合,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会提升的,这样都是大家想看到的,对商标注册公司有好处,对商标注册申请人也有非常重大作用与意义的。
以上几点,就是我司为大家总结的关于商标注册需要注意的几点,大家需要谨记,另外,大家如果不懂,可以随时的咨询我司,我们为你提供最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我们是最专业的知识产权公司,并且,我们专业从事各类商标注册,商标设计,商标其他业务等,欢迎致电咨询。
在当下时代,网络进入了千家万户,从而进入了互联网高速发展时期,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发展要与时俱进,标局开启昭通商标注册拥抱互联网的模式使得注册商标从此坐上直通车,给那些意识到注册商标的重要性的人们提供更便当直捷的方法,为更多想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人扫除商标注册的障碍。
在2015年新闻热点中不乏那些被侵犯了知识产权的人却无能为力的人,最热门的搜索词大概就是琼瑶维权成功。所以这让我们开始警觉要及时注册商标的重要性。那么,标局到底有什么魅力能吸引眼球呢?
首先当然是办理速度很快,网上快速申报能在三个工作日拿到申请号!因为标局有最专业的人员为您服务。众所周知商标注册有多麻烦,上交的材料不仅数量多且繁杂。重点是即使上交材料还不一定能成功办理。有专业的人士服务,一定程度上能都减少发生错误的概率呢。
其次,查询免费,合理的价格,所有的费用透明度百分百,性价比高。有些电商一股脑掉进钱眼里,这里捆绑消费那里增值服务,不给钱不做事,使得一些知识产权不能得到及时保护。再次,标局拥有专属专属顾问全程专业服务,实时查询注册进展,短信通知等服务,可堪称直通车上的贴心小棉袄,一路为办理客户保驾护航。最后,提前评估商标是否能注册成功,专家推荐注册类别。标局的专家都是有着多年的服务经验和资深的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商标注册服务,可以针对客实际提供不同解决方案。客户再也不用担心商标注册不成功啦!
最值得一提就是标局网站系统拥有其他代理公司的所没有的先进功能系统——分销系统。何谓分销系统呢?例如:A在标局注册商标之后,将其介绍给了B和C。这样A就能获得一定的报酬。这样可以加强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互动性。
一、案例
上述商标应用产品巴龙710于2009年推出,2013年被全球TD-LTE(4glte技术主要由中国运营商推广)联盟GTI评选为最佳LTE芯片,极大地促进了TD-LTE产业在中国的成熟和商用。使用巴龙710芯片的终端产品在100多个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因此,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审查进一步争取注册。
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原告在诉讼阶段提交的参考昭通商标注册人的工商注册资料和备案信息,可以看出泉州宝龙机电设备贸易有限公司。参考商标注册人已于2006年4月19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销,丧失法律主体资格。在本案中,没有证据表明被引商标是新权利人继承的。因此,虽然引证商标仍然是有效商标,但商标专用权已经失去了权利基础,不应构成商标注册申请的权利障碍。因此,被告判决的事实依据发生了变化。法院根据新证据证明的事实,修正了判决结论。
之后,被告和法官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华为公司在诉讼阶段提交的报价商标注册人的工商注册资料和备案信息,可以证明报价商标注册人泉州宝龙机电设备贸易有限公司。公司于2006年4月19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销,丧失了法人资格,同时,本案没有证据表明引文商标已依法有效转让,即使引文商标构成形式上的注册商标,由于其权利主体数年的缺失,不能形成有效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不适宜成为他人申请相同或者类似商标注册的障碍。因此,原审法院认为,不应当再构成引证商标,根据判决后发生变化的事实,纠正申请商标注册权的障碍,并无不当。
二、评论与分析
在我国商标注册实践中,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认定所申请的商标与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或者取得初步审查公告,驳回所申请的商标,在商标驳回案件中所占比例最高。处理此类驳回复审案件的主要途径是,申请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是否会使消费者将其与被引用商标混淆。具体思路是:一是申请商标与被引用商标是否相同或相似;二是两个商标的指定用途是否构成相同或相似。根据这一思路,本案申请的“巴龙”商标与被引用商标的文字部分“宝龙”只有一个字母的区别,构成了类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用途的“芯片(集成电路)”等商品,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方面与核准使用该参考商标的“热离子灯管”商品相同或者近似,构成类似商品。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可能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解,依法不予核准注册。
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引文商标注册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销,丧失了法律主体资格,没有证据表明引文商标被新权利主体继承。商标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标志。商标权的确立取决于权利主体的实际存在。《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区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和其他组织的商品的标志,包括文字、数字、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商标是商标的主体(人)、客体(物)、标记(记录)的三位一体。这三个要素是不可或缺的。它们相互关联,形成完整的商标。”
因此,本案中的引用商标虽然仍然是一个正式有效的商标,但由于注册人主体资格的丧失,由于三个商标要素的主体要素的缺失,已不再是完整的商标权。根据被引商标注册人被撤销的事实,本案认定被引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权的障碍。
显然,本案的办案思路更加注重问题的实质性解决,更好地回应了市场发展对有限商标资源的需求,节约了商标复审的行政和司法资源。商标的生命在于其使用,其使用所带来的商誉价值更值得关注和保护。在本案中,原告使用了大量的申请商标,需要尽快注册商标,而被引商标的注册人已经被撤销,商标也没有继承人,因此几乎不可能使用,也不再具有保护价值。在本案中,法院没有要求申请人启动撤销或者撤销被引用商标的程序,导致被引用商标权利的丧失,遂通过了该商标的申请。
与本案类似,也有一些案件从商标的基本功能入手。如果商标注册人撤销商标,就失去了区分商标商品来源的基本功能,不再构成障碍。在“ET和figure”商标案中,法院认为“相关公众通过商标来区分商品的来源。商标和商品与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有相应的关系。如果商标注册人不复存在,商标的商品来源识别功能将丧失。因商标权利人缺席而丧失应有功能的商标,不得再作为在先商标妨碍商标注册申请。”
三、进一步思考
虽然引证商标的注册人已经被撤销,但引证商标仍然是一个正式有效的注册商标。在我国商标法体系中,对注册商标权利的丧失设定了撤销、无效和撤销制度。在被引用商标仍然是注册商标的情况下,是否存在直接适用该商标的通行证,商标灭失制度不协调,如商标注销和撤销。
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商标法》第三十条的适用。因此,有必要从《商标法》第三十条的立法目的入手,来应对上述问题。这项规定的核心是避免混淆。在处理原商标注册人公司注销后的商标注册问题时,还应考虑混淆的可能性。由于商标主体资格的消失和后继主体的缺位,使用的概率将非常低。后申请商标投入使用,不会与前申请商标同时上市,混淆的可能性低。这可以解决《商标法》第三十条中“混淆可能性”的问题,不与商标撤销、撤销等商标灭失制度直接冲突。在“探路者”一案中,法院认为:“探路者广告公司法人资格消失后8年内,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继承该引标商标的专用权,故法院推定该引标商标连续多年未实际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注册申请不会与被引用商标的实际市场权利相冲突,也不会在受到普遍关注的情况下,让相关市场的普通消费者对这两个商标产生任何混淆或误解。”无独有偶,在“安娜”商标案中,法院认为“虽然参考商标一目前仍为注册商标,但由于其权利主体已被排除,已成为未使用的商标并主张权利。客观上不可能与申请商标在市场上共存。申请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会因引用商标一而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因此,引用商标不再构成商标申请权获得中国领土延伸保护的障碍。”
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不一定没有继承人”,相关自然人或者法人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后,可以完全继承商标。此外,还可以进行许可证备案或质押登记。也就是说,被引商标的注册人被撤销的,不能完全排除“混淆”的可能性,例如商标可能没有继承人,或者存在许可、质押等情形,案件证据不易查清。但是,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混淆的可能性”不在于“存在”或“没有”的绝对意义,而在于高低程度。通过公司注销期限等因素,仍能推断出混淆程度,从而判断案件。例如,在上述“探路者”一案中,法院认为被引用商标的注册人“自企业主体资格消失之日起8年内未继承被引用商标的专用权”,进而推定被引用商标未被实际上是连续多年使用的。在“巴龙”案中,法院审理时,被引商标的注册人已被撤销9年多。在此期间,被引商标的权利状况没有发生变化,表明该商标被接受或使用的可能性很低。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如果商标注册人的主体资格消失,更好的选择是从《商标法》第三十条的立法意图出发,从“混淆可能性”的角度进行处理。如果注册人的主体资格长期丧失,并且没有其他信息表明该商标已经被连续取得或者使用,可以认为该引用商标投入使用的可能性很低,而市场上引用商标与申请商标并存造成混淆的可能性较低,从而批准申请商标的注册。
如今,中国的昭通商标注册越来越多。2017年商标注册量达到500万件。然而,中国常用的汉字数量只有3500-5000个左右。你想到的大多数商标名称都是别人想到的,这就使得能够注册商标的单词组合很难成功注册。而且,在注册商标时,如果相同和相似的商标已经在相同和相似的类别中注册,商标将被拒绝,商标申请人不仅会损失注册费,而且会花费更多的时间。
因此,在注册商标之前,我们应该先调查是否存在重复商标,以及我们是否拥有影响他人的优先权。那么,如果有人注册了你想注册的商标,而你非常喜欢它呢?没关系。如果注册商标与您要注册的类别不同或不相关,您也可以注册您要注册的类别的商标。相比之下,在注册商标时,还需要检查是否有人注册了相同或相似类别的类似商标。比如小米手机,如果注册了小米电脑,通过率就会很低。
①商标官方网站: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进行商标查询(准确率高,但操作复杂)
②商标局搜索:在商标局搜索商标(需要收费和更新数据)
③代理: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注册商标,他们将帮助您免费搜索商标。
目前,商标检索有三个月的盲期,即三个月内提交的商标在网上或商标局都找不到。很多商标的失败都是由于三个月的盲期,所以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并不是100%。以上是国内商标检索的必要性、方法和注意事项。在商标检索过程中,应慎重选择商标检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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